淮北师范大学,简称淮师大,坐落于安徽省淮北市,是安徽省一所具有较长本科办学历史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淮北师范大学2003年成立研究生处,同年成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与研究生处合署办公。下设招生办公室、培养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行政办公室、学位办公室等机构。各学院的学位与研究生工作由分管院长负责,由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那么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s://yz.kaoyan.com)研究生报考条件有什么呢?
一、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这两类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 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②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前置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 报名参加我校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复试:
1. 在国家确定初试成绩要求后,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等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报考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专业硕士的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分数线,优先进行复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我校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2年6月中旬。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
四、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各学院具体校区分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五、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 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7000元/生,二等奖5000元/生。(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二等奖6000元/生;三等奖4000元/生。
3. 社会捐助。按照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
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 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研究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研究生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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